再谈香港

我印象中的香港人,应该是手里夹了个公文包,头发梳的光光的,皮鞋亮亮的,走起路来神色匆匆的,谈起生意就眉飞色舞的,即使父母去世也眉头都不皱一下的。这不怪我,小时候港产的垃圾电影看多了。

我印象中的香港,是个遍地是商人的地方,从十八岁的到八十岁的,都是做生意的好手。我印象中的香港,是个遍地是小流氓的地方,从十八岁到八十岁,都是打架的好手。我印象中的香港,是个遍地是假洋鬼子的地方,从十八岁到八十岁,都是说英语的好手。我印象中的香港,是个遍地是钢筋水泥大楼的地方,从十八岁到八十岁的,都是数楼的好手。我印象中的香港,是个明星艳照全世界发的地方,从十八岁到八十岁的,都是拍艳照的高手…这不怪我,小时候港产的垃圾电影看多了。

(和谐,已删除!)

所以综上所述,总结一句中心思想:香港是个好地方,但是香港人让我觉得香港不是个好地方。

重申一点:
我的博客仍旧不欢迎香港人,请自行离开,留言一律删。如有辱及先人的文字,请不要介意,不要把高帽子往自己头上带,你可能不配。

表扬一下:
有个台湾的朋友不错,每天都用Google翻译来此看我瞎掰的文章。

补充一点:
和香港人有文件往来要留有证据,至少是有电子邮件。否则,到时候出问题的时候,他们一定矢口否认,人家是法制社会,从小就知道凡事要讲证据。望各位引以为鉴。





这篇文章发表于 2008年02月25日 星期一 23:39,并被分类于正经。 您可以通过订阅 RSS 2.0 跟踪对这篇文章的评论。 您可以对这篇文章发表一条评论,或者在您自己的网站中引用 (Trackback) 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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